| 赣州房贷“断供”可取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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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闻--> 时间:2008-8-22 来自:张斌 |
“断供等于经济自杀”
随着全国房价回落,“断供”一词首次出现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虽然在赣州还没有听到关于“断供”的情况,但笔者还是接到了几个老客户电话咨询赣州房贷“断供”的后果。
为解决客户问题,笔者特意咨询赣州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 张律师告诫市民,断供等于经济自杀,弃房断供不可取。
那么,从法律角度,断供的业主将面临哪些后果呢?张律师对此进行了仔细分析:
第一,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断供的,银行将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按揭合同,判令业主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诉讼费。这类案件,银行基本上百分之百胜诉。判决生效后,业主不能偿付的,银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业主的房产,且发生的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也将由业主承担。业主将成为诉讼的被告,失去现有房产,这是第一个后果。
第二,在目前房价回落的情况下,拍卖房产所得款项往往不足以清偿上述费用,银行或者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有权利继续向业主追讨尚未还清的款项,可以向法院提出对业主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断供”将会严重影响贷款人的个人信用。断供业主将会成为银行的禁入类客户,其在央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记录将严重受损,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
张律师郑重提醒,业主断供不仅在自身经济上有损失,就法律后果而言也是极为不利的。 对于那些确实经济困难、还款能力不足的业主,张律师建议,在履行按揭合同的前提下,业主可通过与银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可以到银行要求做贷款展期,要求银行适当合理地延长自己的还款期限;或者和银行协商改变还款计划,要求先只还利息,暂缓本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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