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州西郊路:费用已交清垃圾仍满地 物业给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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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闻--> 时间:2008-8-26 来自:赣州晚报 |
物业公司:分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赣州市王女士等多名市民来电:我们是赣州市西郊路9号的居民,近来居民楼附近人行道上,堆满了建筑垃圾,不仅给过往市民带来不便,而且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8月20日,记者来到西郊路9号,看见附近人行道上堆满了废水泥块、砂石等建筑垃圾。当记者联系章贡区解放街道西郊路社区和南外街道羊婆巷社区时,这两个社区的负责人都称不属自己的辖区。之后,在羊婆巷社区居委会聂姓主任陪同下,记者找到了已装修完住房的吴女士。但吴女士称,她在办理房产证前已交纳了150元的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所以不能再由她去请人清运了。
聂主任告诉记者,西郊路9号楼是由市水利局下属的江河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2004年房屋分配给返迁户后,委托赣州文明物业公司管理。一年后物业撤走,这里便成了“三不管”地带。
随后,就垃圾应由谁来清运一事,记者致电文明物业公司一谢姓负责人。谢先生告诉记者,9号楼有居民90余户,自2004年9月物业进驻的1年多时间里,多数业主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造成公司亏损2万多元。至于各户交纳的15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江河开发实业有限公司确实移交给了他们,而且在他们管理期间,也为装修的住户清运了所有建筑垃圾。但现在又有住户装修,装修的建筑垃圾应由谁清理,主要看装修的住户有没有交清物业管理费。业主可去公司查账,如果没有交清,自然应由业主自行清运,要是全部交清了,物业公司就会派人去清理。 (特约记者朱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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